2016-06-20 09:26:29
近日,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及时为团坝村村民唐明宣年仅10岁患白血病的女儿唐梦悦办理了特殊病种医疗救助1万元的相关手续。小梦悦患病3年,镇便民服务中心年年都做到了及时为其办理救助,在资金上帮助,在生活上关照,指定了民政干部对接帮护。达川区在民生救助中坚持解难点对点、助困面对面,以制度保证民生救助精准到位,自2013年7月建立并实施“十大民生救助制度”至今,辖区共有21.6万余人(户)次困难群众受益,发放救助资金7889余万元,获得了全区干部群众的“点赞”。四川省民政厅在全省民政系统推广这一做法。去年,达川区民政局作为四川省唯一一个县级代表应邀参加民政部的工作会议并就“十大民生救助制度”作了交流发言,得到了与会领导和同行的充分肯定。
对困难群众实施精准救助
2013年3月中旬,原四川达县(现达州市达川区)县委书记许国斌在深入基层调研中发现有不少群众生活困难,诉求种类繁多,有的诉求没有得到明确的政策支持,有的诉求虽有政策,但实施不规范、救助不及时。对此,许国斌责成民政部门牵头,从制度上入手健全、完善、规范救助措施,切实解决群众生活困难问题。民政、残联、财政等部门经过反复调查研究,提出了建议方案,经当时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出台并实施十大民生救助制度:火灾受灾户救助、自然灾害受灾户救助、因灾死亡人员家属抚慰金、特殊病种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重点优抚对象“三难”救助、高龄老人津贴、残疾人专项救助、贫困精神病人救助、临时生活救助等。每项制度都明确了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程序,一旦辖区群众遇到困难,基层干部基本上都能对照十大民生救助制度,给予答复和办理,让全区困难救助基本上实现全覆盖,实施精准救助。
干部“跑腿”,解难点对点
过去,达川区民政救助存在零散现象,是否救助全凭基层干部的个人判断,由于基层干部水平参差不齐,加上碍于人情等因素,造成了一些救助不公平现象发生,致使一些本该享受救助的困难群众得不到救助或救助不到位,而一些生活并不困难,但其“有关系、会来事”却能享受救助。百姓对此颇有怨言,个别生活困难群众不能得到及时救助,经常到区委区政府上访。十大民生救助制度出台3年来,将困难群众的诉求解决在乡村基层,减少了八成以上的民众上访量,现在很少有群众因遇到困难到区委政府上访,十大民生救助也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的“调节器”。
“十大民生救助制度出台后,原来该享受低保、新农合的照样享受,十大民生救助制度是对这些困难群众的一次‘额外’补贴。”南岳镇九元村支部书记胡庭明介绍,群众遇到困难能及时对照这些救助制度,找到相应的救助种类和救助标准。群众心中有了一杆秤,基层干部有了一面镜。群众遇到困难只要告诉村干部,其余“跑腿”的事情就由乡村干部完成,村干部只要把相关资料上报到乡镇负责十大民生救助制度的干部,乡镇干部就会按照十大民生救助制度的相关规定,在规定的工作日内,该乡镇直接审批办理的就直接审批办理,该上报区惠民帮扶中心审批办理的,及时上报,困难群众就会很快领到相应的救助金。
去年8月,葫芦乡二龙庙村农民谢续金房屋遭受火灾,村干部获悉情况后立即上报乡里。经核实后谢续金很快领到了5000元的火灾救助金和1000元临时生活救助金。
审批权下沉,救助更及时
十大民生救助制度出台后,达川区委、区政府专门指定由区惠民帮扶中心负责此项工作,由该中心统一受理、统一审核、统一发放。其间,达川区民政局专门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基层调研,发现存在“审批时间较长,程序较繁”等问题。对此,去年9月,达川区对十大民生救助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将救助制度中的临时生活救助、因灾死亡人员家属抚慰、重点优抚对象“三难”救助制度中的生活困难和医疗困难救助、特殊病种救助等9项审批权由区审批下放到乡镇(街道)审批。
今年5月23日,檀木镇明安寨村9组五保老人周德平,因右眼肿胀10余天,无钱治疗,来到镇便民服务中心申请临时困难救助?!按笠衣砩纤土斓忌笄?,等会儿你就可以领到1000元临时困难救助金?!蔽艿缕桨炖砩昵胧孪畹奶茨菊蚋涸鹗竺裆戎贫鹊墓ぷ魅嗽闭琶羲?,按照修订前的十大民生救助制度规定,周德平申请的临时困难救助要上报到区惠民帮扶中心,惠民帮扶中心研究后将救助资金下拨到乡镇,再通知他来领取,这至少需要一周时间。
“审批权下放后,困难群众可直接向乡镇(街道)申请救助,乡镇(街道)审核属实并审批后,救助对象就能及时领取救助款。此举大大缩短了救助时间,方便了救助对象,得到干群的一致好评?!鼻榧切砉蠼樯堋?/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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